寧波煊華電器有限公司樣品管理制度
1 目的
為加強公司對樣品領用的管理,規范和約束樣品的領用工作,制定本制度。
2 適用范圍
本制度規定了樣品發放的一般程序,及具體領用樣品所必須履行的手續。本標準適用于樣品灌裝和領用的全體人員。
3 職責
寧波煊華電器有限公司
銷售經理負責樣品的儲存與發放。
4 管理要求
4.1 新產品發樣
4.1.1第一次發放樣必須憑總工程師簽發的產品開發單,由銷管部登記(開發人、產品型號、品質、發樣日期)后,才可發樣。
4.1.2需限制發樣的新產品,憑總經理簽字的書面工作聯系單辦理。
4.1.3自帶樣品也需填寫。 4.2對于新建業務的單位,需提供該客戶的詳細資料。
4.2.1基本資料:單位名稱、地址、郵政編碼、電話、傳真、電子信箱、聯系人、部門、職務等;
4.2.2客戶介紹:公司簡介、主營業務、品牌產品、銷售規模、發展方向等;
4.2.3產品分析:客戶目前香精的使用情況、新產品開發的動向、該樣品對于客戶的前景預期等;
4.2.4其他:如客戶的配合程度、需求的緊迫性、客情關系描述等。 4.3凡是要求領用樣品的人員/部門,必須向銷售管理部申領并填寫《樣品需求單》(見附表一)。
4.3.1必須注明所需樣品的單位名稱、接收部門、接收人等。
4.3.2寫明所需樣品的型號、數量、填單人的簽名(如遇業務代表或工程師出差在外,應由銷售內勤填單,并代簽名)、日期等。
4.4審批
4.4.1 樣品根數達到3根以上或單根電線長度超過5米(不含5米)以上者,需報經銷售總監批準。
4.4.2 新產品需要發樣品,先填寫新樣品發樣單(附表2),報區域經理初審,報銷售總監批準。
4.5 打樣和發送
4.5.1 儲運部樣品間工作人員負責樣品的灌注(一個工作日完成,如需延長時間,向銷管部申請確認),并協助發樣。
4.5.2根據《樣品需求單》打樣,并注意查看產品批號和品質。樣品品質須符合質量要求,標簽打印正確、粘貼整潔。
4.5.3協助銷售管理部做好樣品的發放工作(隨貨或快寄)。并將樣品清單放入樣品箱內。
4.5.4每天將當日插頭電源線的樣品分單位輸入電腦,供銷售管理部進行統計、分析。
4.6.5 已進入公司淘汰產品目錄的產品,一律不得發樣,樣品間工作人員應及時將樣桶從貨架上清離。
4.6.6 樣品重新生產,由車間領用人員登記簽字。返還樣品間做樣品用時,須進行錄入登記。
4.6.7 樣品間工作人員如發現樣品質量變異,可先提請檢驗室檢驗,如確定變異,則須填寫報損表,報生產副總審批。